一、 负责纳税评估技术和方法的研究;
  二、 负责税收征收情况的评估工作;
  三、 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行业、重点税种、重大涉税事项的评估工作;
  四、 负责组织、协调、管理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、纳税申报、税款缴纳、税费缴纳、发票使用等纳税事项的评估工作;
  五、 负责组织、协调、管理税务函告、约谈工作;
  六、 负责组织、协调、管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;
  七、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。